兰山:油烟排污单位不净化装置停业整顿三个月

2014年07月31日 12:00
30日下午,兰山区大中型餐饮企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召开,通报了近期整治工作情况。同时,明确要求对整治进度缓慢、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业主,要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区餐饮业呈逐年上升趋势,油烟污染日渐加剧,影响公众健康,破坏城市环境卫生,也严重损害了临沂市城市文明形象,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整治已迫在眉睫。
 
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是改善大气质量和城市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此,市、区都高度重视。按照市里的部署要求,从7月初开始,兰山区部署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先后召开了动员会和2次调度会,组织城管、环保、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全面开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从前一阶段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看,兰山区餐饮企业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数量大、分布广。经全面摸底,市区及周边4个镇区域内共有各类餐饮单位2088家,其中,教育口456家,社会餐饮企业1632家,做为本次整治工作重点的大中型餐饮企业389家。二是多数餐饮企业无油烟净化设施或设施安装不全。摸底结果表明,389家大中型餐饮企业中有102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仅占26%。三是居民对餐饮油烟污染、噪音污染反映强烈。从上个月“12345市长热线”和“城管110”反馈的数据表明,对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噪音的投诉占到了总投诉量的20%。
 
兰山区餐饮企业众多,油烟治理任务重,要在8月15日前时完成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目标。城管、环保、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和执法联动,严查“两无”(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户,坚决取缔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餐饮经营户,强力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整改工作。对8月31日前未完成整改的餐饮企业或经营户,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要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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