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政协委员建议把“礼让斑马线”列入地方法规

2017年02月23日 10:15
来源:鲁南商报
2015年1月16日,在临沂北城新区临沂朴园小学斑马线附近,安装了临沂市首套“拒不礼让行人”违法自动抓拍系统,这也意味着,机动车路过斑马线,未避让行人的话,将被处以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截至目前,临沂城区现有10多处礼让斑马线违法抓拍系统。22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还随处可见,很多驾驶员并没有将“不礼让斑马线是违法行为”当回事。
镜头一:看到违法抓拍提示牌不减速
22日,记者来到滨河路与解放路立交桥交会处南侧,有一处“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的交通提示牌,可是记者在此处观察的15分钟里,经过此处的机动车有上百辆,踩刹车减速的驾驶员却屈指可数。
行人沿着斑马线过街,走到一半就被会被自南向北的车流“逼停”。记者看到,有位妇女领着孩子准备通过斑马线走到路对面,看到车来车往,多次试图穿过,最终都选择放弃,直到车流量较小的时候,才抱着孩子匆匆跑到路对面。
在“拒不礼让行人”违法自动抓拍系统面前,机动车驾驶员都不懂得礼让行人,那么在普通的过街斑马线上,情况又如何呢?
随后,记者在市区沂州路的一条过街斑马线附近发现,在这条普通的斑马线上,想要从路这边走到路对面,更是件不容易的事。由于此处斑马线没有红绿灯,市民想从路东走到路西,只能瞅准时机,若是车流滚滚而来,那就只能等。
镜头二:大路口走斑马线也得“人让车”
在解放路东路与东兴路路口,记者看到,该路口是河东区相对较大、人车流量较高的路口之一,其各类交通设施非常齐备,四方向人行道均有单独的信号控制灯和等候区域,而且路口施划有右转专用行车道,使得行人与机动车辆的交通冲突点大幅减少。
可是,即便这样,行人想走斑马线,仍然需要小心翼翼。当一名市民从路口西北角的路沿石上走下来,准备沿着斑马线走入行人等候区时。这时,一辆机动车从右转车道驶来,丝毫没有减速礼让的意思,而是按起喇叭,示意行人退让。听到喇叭声,这名市民忙向后退去,让机动车先驶过。
记者发现,很多机动车都是高速行驶,提前减速礼让斑马线的很少。
很多市民从路东走到路西,大多被由北向南川流不息的车辆给挡住。行人要是再往前多走几步,几秒钟就又被机动车逼退到原来的位置,想要过街,就要看“车”的脸色。
市民呼吁:让斑马线成为城市文明风景线
如何让“礼让斑马线”成为城市文明驾驶常态?记者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公交车、出租车要带头礼让,接着再带动私家车礼让。”市民陈柏涛告诉记者,一个司机带动两个司机、三个司机礼让,继而让市民养成好习惯,在整个社会形成礼让好风气。
市民杨潇说,各部门要把加大宣传与从严执法并举,强化对行人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惩交通违法行为。“礼让斑马线”绝不只是驾驶员的事,也需要行人的配合。“要让驾驶员提高意识,认识到如果不礼让行人,就跟闯红灯一样,要受到处罚。”
“不仅仅是公交车、出租车行业,还要把‘礼让斑马线’行动扩展到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市民宋威说,有些城市为了抓好驾校教学的源头教育,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在训练场地内增加斑马线的项目,增强准驾驶员群体的整体文明礼让意识。
人车相让,让出一份文明,让出一份友爱。让我们把斑马线装入内心,使斑马线成为名副其实的生命守护线。让文明驾驶、“礼让斑马线”成为每个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为,使“礼让斑马线”成为城市文明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市政协委员宋金贵:礼让斑马线 打造“礼让临沂”
机动车礼让行人是驾驶员文明素质的体现,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随着城市化深入推进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机动车辆的增加,也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一件件行人被撞事故,提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
临沂是全国文明城市,机动车礼让行人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应有之义。市政协委员宋金贵建议,在临沂市区范围内严格落实机动车礼让行人的规定,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动,打造“礼让临沂”城市新名片。
宋金贵认为,无论是交通法的规定,还是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临沂施行“礼让斑马线”制度都合情合理。他认为要倡导机动车当斑马线上有行人时停车让行、没行人通过时减速慢行,推动形成斑马线前主动停车让行的文明行车良好风尚,引导行人从斑马线文明过马路,并形成制度,严格落实。
具体来说,宋金贵认为应该将“礼让斑马线”列入地方法规,制定详细推行方案,制定明确的奖惩措施并严格推行。在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路段开展示范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等重点人群率先开展礼让斑马线行动,做好表率、倡导文明,影响带动人人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文明礼让斑马线。在重点路段设置若干个“文明礼让斑马线”示范点,由管理人员加强对示范点斑马线的管控,开展现场劝导和处罚。
此外,还需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在重要路段增设电子眼等抓拍设施。加大警力投入,开展专项治理。大力宣传交通法规,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鲁南商报记者 王晓 徐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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