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租售怎么同享? 一锅烩地排队吧

2017年08月21日 09:47
来源:证券时报
城里的房子,绝非单纯的居所,还附加了很多或明或暗的权利。多年以前,我爱人还是集体户口租房住的时候,小孩出生了,却无法在爱人所在单位(某大型国有银行)集体户口落户。小孩被迫跟随在外地就业的我在另一个城市落户。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我们在这个街道租住了6年,照理可以就近入学,但所在学区所有公办学校都规定,入学的条件是二选一,即“本学区户籍+住房”,或“本学区户籍+数万元赞助费”,否则不能入学。因为,集体户口不算正式户口。
没办法,我们咬牙买了个学区房,然后大费周折(幸亏爱人就业单位是国企)地将小孩户口迁到房子所在的街道。现在想来,买不起房就没法落户,小孩岂不成了黑户无法上学?上世纪90年代以前,多数城镇居民租房(公房)住,小孩都落集体户,都在附近街道上学,谁也没有为此操过心。现在,城市面貌改观了,大家生活好了。反而,连最基本落户、上学都成问题。确实,笔者爱人所居城市,没有房子的话,户籍和非户籍居民落户和上学都很难。
局面似乎在改变。8月17日,“扎根”门槛最高的北京抛出租赁新政,租住公租房的集体户可落户;无房家庭租房的话,子女可以享受或申请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当然,北京新政规定,落户仅限公租房(非一般租赁住房),申请义务教育也有诸多限制,户籍人口“双满三年”(本区域租住和就业都要满3年),非户籍则限制更多。北京正在疏解人口,落户和教育堪称全国最紧张,非户籍很难像户籍一样享受同等义务教育。不过,相比之前一味驱赶算是好了很多了。
新政规定“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按实际制定”。这意味着,不管户籍或非户籍租房者,就大家最关心的教育,要看各区政策及学位情况。言下之意,像西城这种“宇宙中心”,在就学问题上租房者只能靠后了。7月18日,广州首提“租售同权”,住建部随后表态“购租渐进同享公共服务”。近期,各地租赁新政都对“同享”原则性表态,但“同享”宏大而漂浮,怎么“落地”呢?作为今年长效机制建设“好榜样”的北京,表述相对详细,也道出了实现路径。
国际上,拥有产权住房,就得缴房产税(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也就享有就近接受教育的权利。因此,以住房配给教育资源是惯例。不过,租房也拥有部分产权,即租期占产权行使期限比例的阶段性产权,也要缴房产税,当然可享受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笔者朋友定居美国,本打算买房给小孩上学,后来听说租房也可上学,开心地说“省了一笔钱”。我国目前“招拍挂”模式下,土地一次性出让,等于缴纳70年的使用费,购房者也就拥有享受本区公共服务的权利。因此,住房就成了分配教育资源相对公平的载体。
当然,除住房外,在本区域就业、居住、缴纳社保、纳税等,也在为公共服务做贡献。优质教育的争抢挤破了头,以是否拥有产权住房,纳税和缴纳社保年限,居住或领取居住证年限等计算积分并排队。谁分数最高,谁最先享有,这是公正的模式。事实上,目前深圳、成都和杭州都采取该模式,不管户籍或非户籍、有房还是无房、先来还是后到,大家一锅烩地排队。当然,产权住房分值相对高,因为它贡献最大。
租售同享与权利义务同等是一回事。首先,政府要增加教育投入,并覆盖到所有常住居民,还要通过教师轮岗、大学区制和摇号破除“福利陷阱”;另一方面,除了打破户籍和住房隔离外,还要打破城乡、农业非农业、本地人外地人等隐性隔离,让所有居民公平参与教育等公共资源分配的竞争中。同时,上述分配规则,也能激励所有人为获得更好的公共服务而更努力地工作,实现公共服务供需良性循环。仔细看北京新政,落户和教育共享问题上正朝这个方向慢慢推进,希望未来有更大突破。财政本是公共财政,纳税就是为了获得服务,因此,共享理应不难实现。
(作者供职于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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