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楼市新规:优先满足刚需购房 不得要求全款买房

2018年04月27日 09:02
来源:澎湃新闻网
来自山东齐鲁晚报下属的齐鲁壹点网站的消息,4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主要针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及承销机构,意在规范相关方的商品房销售行为。
《通知》要求,销售商品房时,应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性购房者需求。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不得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个人贷款购房,不得要求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及地下室。
住宅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交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包括:房源信息、销售方式、付款方式、意向购房者组成(30%首付、60%首付、全款客户占比情况)。销售方案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商品住宅项目形象进度满足预售要求的,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外销售。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并告知所有购房者。
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整改完成前,暂停项目合同网签及后续预售审批项目的办理。
《通知》发布的背景则为,近期,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接到多份来自“12345”市民热线转办及市民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济南市部分热点区域住宅项目存在全款购房、全款优先选房、拒绝使用商业贷款或个人公积金贷款等歧视刚性需求购房者,以及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地下室销售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前中国山东网曾报道,被国家明令叫停的设置购房门槛的情况又在济南出现。为此,济南市住建委,住建委的工作人员向中国山东网明确表示,选择全款购买还是贷款购买是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开发商不得刻意设置购房门槛限制购买,更不允许以捆绑地下室或者捆绑车位的形式进行销售,此类行为一经查处,济南市住建委将对该楼盘进行包括吊销预售证,拉入诚信黑名单等一系列处罚,维护济南房地产市场的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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