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运期间公交客运行业安全稳定,日前,我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出台了《2009年公交客运行业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各公交公司、路队在大年初一、初二两天可根据情况调节车辆班次。另外,当我市出现达不到通行条件的恶劣天气时,公交车不得出车。
针对春运期间我市客流量大的特点,市客运办要求各公交公司、路队科学安排运力、适时调整班次,确保广大乘客走得了、走得好。特别是春节前后几天,参加春运的运营车辆发车率要达到100%。另外,正月初一、初二两天,各公司、车队可根据情况,适时、适量统筹安排运营车辆,调整好运营时间和班次,从正月初三开始,各公司、车队要全面恢复正常班次运营。
另外,为确保春运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市客管办提出要严禁携带“三品”(即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乘客乘坐公交车辆,确保广大乘客的安全。同时,还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提出各公交公司、路队应按照冰、雪、雾、风等恶劣天气客运车辆管理规定,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时,不得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