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市区今年第一批廉租住房保障于3月21日起开始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据了解,根据《临沂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临政发[2008]47号)的文件精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含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市区城镇户口;(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或低收入家庭(2008年人均年收入在6420元以下);(三)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四)家庭成员为2人或2人以上,相互之间应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