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应对房产新政出新招

2010年06月02日 10:34

       房产新政出台后,二套房首付提到高到5成,利率也上升到基准利率的1.1倍,于是有市民开始寻找新招。有的银行是按照房贷认定二套房的,有的市民如果父母名下没有房贷记录,利用银行接力贷业务,以父母名义贷款买房,子女“接力”还贷,这样有房的子女就可以化二套房为首套房,名下尚且没有房产的子女也可以在未来再买房子时享受首套的优惠。但业内人士提醒,接力贷可能影响以后的房贷申请,再买房申请银行贷款时,银行很可能执行二套房政策。

  接力贷是指以某一子女(或子女与其配偶)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其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购买住房的住房信贷产品。子女已婚的,其配偶也作为共同借款人。

  据了解,目前中信银行 、农业银行的青岛分行均有接力贷业务。“如果子女已有一套房屋,其父母名下无贷款记录的话,他们通过接力贷的方式 ,再买一套房子是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和利率的。”岛城某国有银行房贷部门工作人员说。

  市民于先生来自胶南农村,最近买房子打算用父亲的名义办理贷款,由于父亲年龄已经58岁,以他的名义买房贷款年限受到限制,月供压力特别大,他向银行申请了接力贷,父亲还到65岁他接着还。“我打算申请接力贷,这样在未来我以自己名义买房子时还有可能享受首套房购房政策。”于先生说。

  中信银行青岛分行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杨文柱说,现在二套房和首套房利率差别较大,市民申请接力贷后再度买房执行首套房政策还是二套房政策,目前还很难说。“虽然申请接力贷后于先生名下并无房产,但由于跟父亲联合还款,于先生有了贷款记录,以后再买房申请银行贷款时,银行很可能执行二套房政策。”

  此外,接力贷买房还要警惕产权纠纷。“购房后,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与子女共有,有可能出现产权纠纷。”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正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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