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楼市新政引发退房热

2010年06月02日 10:37

       楼市调控政策规定购房者必须增加首付,由于事先没有料到,部分拿不出额外首付款的购房者只好选择退房,但开发商不会轻易同意的。最近省城就出现了这种情况,不过在律师调解下,购房者最终退掉了房子。

  省城市民罗先生4月初在东部看中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房子总价约75万元。看好房子后,罗先生当时给开发商交了4万元的定金。

  罗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属于半投资型购房者,此前已买过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房。由于觉得房价涨得过快,他想为手里的钱找点出路。“我和家里人都觉得房子能保值,看着别人都买房,我们也想购置一套大点的,一方面可以自住,另一方面如果将来升值多了,也可以卖掉赚些钱。”

  罗先生说,购买这套房子时售楼小姐说首付要三成。罗先生手里有十多万元,从亲戚那里还可以借到10万元,他觉得还可以承受,于是决定购买。

  到了今年5月份,开发商正式开盘卖房子时,要求罗先生尽快交上首付,但此时由于楼市调控政策已经出台,银行要求罗先生首付至少五成。

  “增加两成就是15万啊,我凑三成首付都有些勉强,增加的这部分实在拿不出来了。”罗先生无奈地说,他一直拖着没去交首付,开发商也一直在催他。最后,实在没辙的罗先生选择退房,希望开发商将定房子的4万块钱退给自己。

  但开发商告诉罗先生,首付增加不是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拒绝退房,并告诉罗先生,如果再不交首付款,就视为罗先生违约,4万元定金予以没收。

  罗先生觉得自己没错,因为突然增加首付自己也料不到,一气之下便聘请了律师准备和开发商打官司。

  罗先生的代理律师王律师随后和开发商进行了沟通,在律师的协调下,最后开发商退还了罗先生的定金。王律师对记者分析说,在这件事情中,罗先生和开发商都没有过错,但首付款增加是购房者难以预料的,而且罗先生交定金时已向开发商说明了自己买房的条件。如今政策发生变化,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王律师告诉记者,楼市政策出台后,她已经遇到了两次这样的事情,最后都是开发商退还了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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