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深度治理大气污染 机动车将限行管理

2010年07月14日 09:38
来源:琅琊新闻网

   日前,临沂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今年9月30日前,临沂市中心城区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将一律拆除燃煤供热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同时临沂市还将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控制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

 

       今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达220天

       据了解,临沂市将通过集中整治扬尘、粉尘、机动车尾气和二氧化硫等污染,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此次深度治理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深度治理使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灰霾天数减少、蓝天天数增加、空气清新宜人、人民群众普遍满意。临沂城区201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20天,占全面比例60%以上;2011年优良天数达到311天,占全面比例85%以上。

 

       城区供暖范围内小区拆除燃煤供热锅炉

       根据《实施意见》,临沂市将对城区范围内燃煤过滤及油烟污染进行治理。

       今年9月30日前,城区沿街房、商业房都要采取集中供暖或清洁能源供热,严禁私自燃煤取暖。中心城区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居民小区一律拆除燃煤供热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城区内所有直接燃煤茶水炉、燃煤饮食炉灶(饭店、馒头房、早餐工程、早市夜市等)以及所有洗浴中心的供热锅炉必须完成煤改气,确保烟气达标排放。

 

       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控制尾气污染

      《实施意见》还规定,临沂市将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控制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划定限行区域,从2011年1月1日起,由内到外逐步扩大限行范围,到2013年1月1日,临沂城现有外环路以内禁止未取得尾气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进入行驶。

       同时,临沂市将加快机动车排气检测线的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2010年9月30日前,各县区分别建成投运一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站,11月30日前完成省环保厅委托验收。

 

       建成覆盖临沂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

       今年12月30日前,我市各县在县城驻地要分别建设1-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临沂城区增加1-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并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形成覆盖全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不断提升监测水平。我市还将建设临沂市空气环境质量预报报警平台,利用各类监测数据,结合影响本地区的气象要素,对未来24或48小时空气质量变化的趋势进行预报,发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指数的预报信息,建立健全高污染和大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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