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新的土地征收办法建立农民保障制度

2010年08月24日 08:58

    我省土地征收从明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办法。昨天,山东省政府发布了新的《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对土地征收程序、征地补偿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新办法有许多亮点,其中被征地者的权利有了更多保障。

  亮点一:报批前先公示补偿安置方案

  我省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征地程序上,新办法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环节置于报批之前,能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而在老办法中,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报批之后再公示。

  按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自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且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亮点二:明确征收安置费村民拿八成

  新办法要求,征收土地除进行补偿外,还要妥善安置被征收土地农民生产生活,确保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该标准每3年调整公布一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 将支付给土地承包户,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亮点三:征地后农民免费培训成制度

  在新办法中,对被征地后农民的相关权益做了更明确详细的规定。

  我省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对被征地农民的免费培训等内容虽然一直提倡,但将其上升到地方法规层面还不多见。同时,新办法明确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保资金政府出三成,并对政府出资部分明确了计算方法,更加便于操作。

  同时,建立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将被征收土地农民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和就业服务体系。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从当地的土地出让收入中一次性安排适当数额的资金,扶持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一定的公益岗位,扶持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就业。

  另外,被征收土地农民在贷款等方面也将享受城镇失业居民的优惠待遇。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

合作媒体

  • 搜房网
  • 焦点房产
  • 腾讯蓝房
  • 齐鲁晚报
  • 鲁南商报
  • 交通电台
  • 临沂在线
  • 山东房产联盟
区域:
姓名:
手机:
QQ:

家在临沂网团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