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配套“水”了开发商应当负全责

2011年09月07日 10:58
交房时配套“水”了开发商应当负全责 美多商务花园

买房时开发商说的天花乱坠,房子是如何如何好,小区配套设施是如何如何完善,可是交房时才发现配套设施都“水”了。交房时配套水了开发商有没责任?

案例:交房时配套“水”了开发商没责任?

网友:临近收房时才发现,原本开发商描绘的美好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都只是广告,而非现实,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说房子建好了就可以了,配套设施不在合同规定内容之中。配套设施不完备,开发商要不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如果之前已有明确的约定,开发商原本承诺了却并没有兑现的配套设施等,就属于开发商违约。出卖人违 约,是指出卖人不能向依买卖合同约定向消费者履行其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依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 释》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应依据法律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违约的情形主要包括不能交付商品房、逾期交付商品房、 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商品房的面积短少、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绿化、配套设施、装潢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按期办理房屋产权以及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楼盘 等情况,都属于“出卖人违约”的情况,开发商应当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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