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红漫:建立楼市收购基金可防老板破产跑路

2012年01月06日 09:01
来源:广州日报
    有房地产中介人士称房企的债务偿还高峰将在2012年到来,部分房企将被迫遭清算、破产、重组。必须要承认,相关报道所谓偿债高峰的说法,纯属中介机构的个人观点而已。但是随着房地产调控步入深水区,调控政策的任何微妙变化都足以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事实上,有关房地产企业的债务压力问题,偿债能力以及偿债时间结构问题,至今没有一个权威说法。以笔者和地产商接触的反馈看,开发商普遍期望今年五六月份之前能够有一些“救市”、“放松”政策出台,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开发商资金链条日趋紧张的现状。
 
    笔者一贯主张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不宜松动,而调控政策目标必须以房价合理回归为最终目标。但这一主张属于调控政策战略层面,而在策略上,同样需要考虑房地产市场的现实状况,及时对政策做出优化和利导,以避免调控过度问题的出现。
 
    此轮房产调控政策号称史上最严,但到目前为止还只是压住了成交量,却并未有效打压下房价。这样的局面不能长期存在,否则就会成为调控部门和市场供求双方的尴尬局面。毕竟一个长期没有交投的市场必然不是一个健康的市场,这并不符合调控政策部门和公众的利益诉求。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些开发商明确跟笔者表示,宁可破产跑路也不愿意降价促销。其原因在于“破产跑路”尚可以把前些年赚到的钱留下一些,而在当下限购政策的制约下,即便开发商降价促销也无法激发有效需求,降价反而只会亏钱而已。
 
    显然,至少在短期而言调控部门不可能也不应该取消房地产限购政策,但是针对房地产企业在市场重压之下的跑路风险却不得不防。参照海外市场针对地产崩盘的救市政策经验,笔者建议应该考虑建立房地产市场稳定基金制度。该基金结合行政与市场双重因素,由中央、地方财政和主要债权方负责出资。构建基金的目的绝不是为房地产市场托盘,而应被限定用于对烂尾楼盘、跑路楼盘的收购行为。即一旦一些开发商出现撤资、跑路问题,就由该基金负责全面低价收购,所收购的楼盘用于保障性住房供给或者低价商品房供应。由此,既可以维护已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延续性,同时又能够避免金融风险恶化,形成有效的房地产市场供给,改善成交量长期低迷的问题,堪为一箭三雕的有效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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