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砖埠镇青年刘某道听途说,未加深虑便认为本村薛某对他的家人评头论足,心中甚是不满,遂对薛某生了不满情绪并蓄意报复。为了达到搞臭薛某的目的,刘某炮制了侮辱薛某的“小字报”在村里散发,产生了较为恶劣的影响。10月25日,刘某因涉嫌诽谤他人被沂南县公安局砖埠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
近日,刘某听人说本村的薛某经常在外说自己家人的“坏话”,联想到平日里和薛某的关系并不是很好,刘某不经深思熟虑便信以为真,并产生了“搞臭”薛某名声的念头。
10月23日,趁着天黑刘某驱车来到了三十里外的县城,在城里的一家小打字社里,刘某印制了三十多份自己凭空捏造反映薛某生活不检点、诋毁人格声誉内容的“小字报”,带着这些印刷品,刘某当晚便潜回了村里。第二天凌晨四点左右,趁着人们正酣睡之际,刘某便在村里的主要街道上到处散发那些印刷品,之后,刘某又悄悄回到家睡觉。早上9点多,刘某刚起床,就听说村里早已开始沸沸扬扬的议论反映薛某问题的这些“小字报”,刘某心中窃喜。
刘某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夜色能掩盖自己的违反行为,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民警大量的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作案嫌疑人系刘某。经过传唤询问,刘某最终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害人最终落了个害己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