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国五条影响抢购后遗症 380万买"期房"

2013年04月20日 15:51

“国五条”正式落地前,许多二手房交易者,因为担心多交税费而急买急卖。由此导致的交易纠纷等“后遗症”也陆续显现。市民张先生最近就遇到一档子烦心事——自己买的二手房居然还在租赁期中。

遭遇 买房合同签了 房子还在出租

张先生打算今年10月结婚。国五条出台后,他担心政策落地后会多交税费,于是急着看房买房。3月底,他终于看上了双井附近的双花园南里一套95平米的两居室。

“看房时里面还有租户,中介说他们的租期快到了,不妨碍我们入住。当时觉得准备卖的房子里还有租客是很正常的事,没多想。”张先生觉得房子用来做婚房再合适不过了,看房当天就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屋总价380万元。由于原房主2012年就已出国,因此张先生看房、签合同都是由原房主的家人代理的。

4月初,该房的买卖手续全部办齐。拿到了房产三证后,张先生满心欢喜地准备收房布置婚房,这才发现租户搬走了,却冒出原房主的一份租期为6年的出租合同。

原来,原房主2012年出国前将该套房租给了徐某,租期为6年,10万元租金一次付清。徐某在没有告知原房主的情况下,又以每月3500元的价格将房转租出去。而这些情况,原房主家人、中介在看房时都不清楚。

“我买的是二手房,可房子居然还在出租,这不成‘期房’了吗?”张先生无法接受。“都告诉亲戚朋友了,婚期不能再改了,不可能让我们买了房子还要再租一套房子结婚吧。”

对此,张先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张先生即使已有该房所有权,也要等租赁期满后,才能获得房子的实际使用权。

“着急用房子呢!我可不想天天忙工作,还得边打官司边筹备婚礼。”张先生希望这件事能尽快私下解决。

市场

今天上午,房产律师向记者证实,国五条出台后,已经接到约10起类似张先生这样的购房纠纷。

“近一个多月来,二手房交易纠纷要比平时多一倍以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左健婷律师今天上午说,张先生遇到的纠纷,三方都有责任。原业主与中介未能及时告知房屋情况,张先生作为买房人着急买房,忽视了理清房屋权属关系。

我国法律认可“买卖不破租赁”,即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容易被买房人忽视,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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