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请您认真注意这三事项 买二手房时不吃亏

2013年11月02日 15:1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尽管现在二手房买卖基本上都是通过中介进行,减少了很多买卖中产生的问题,但是由于部分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甚至有些只考虑自身利益,图方便,而没有尽到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的义务,因此导致买卖中当事人利益受损的案例时有发生。
 
因此,在买房之前咨询一下专业的房产律师或者是比较靠谱的做法。 律师一般会为你指出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法律漏洞。在此,笔者整理了多名律师指出的几处最需要注意的地方,供广大购房者买参考。
 
购房前先审核房屋信息
 
在二手房买卖中,购房者需注意进行如下法律审查:首先,房屋产权证要看清。因为,持假造的房产证件订立合同、收取房款的诈骗案不在少数;也有的人拿的是真房产证,但是房产证却是已经公告作废的。所以,在查看对方的房产证件时,要记住房主姓名、坐落位置、房产证号、面积等信息,最好是向对方要一份复印件,然后到房产局查一查该房屋的产权是否属实,查一查是否抵押了或者被法院查封了。
 
其次,如果这个房子是几人共有,那是否有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声明”。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人未获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大家在购买存在其他共有人的房屋时,应当审查一下,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第三,如果该房屋本来有人租住,还要取得此人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
 
不要一次性付完房款
 
由于二手房是旧房,出卖前有可能是房主自己在住,有可能是租赁出去了,也有可能有其他不好立即交接的情况,还有可能在过户的时候缺少这样那样的手续。所以,律师建议在付款问题上,最好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订立合同后先付一部分房款,在交付房屋后付一部分,并扣留一部分余款待办理完毕房产登记手续后再付清。
 
房屋有出租勿忘协商租赁问题
 
一些房源在完成买卖交易后,仍处在外租过程中,有购房者就认为:“我买了房子,就有权要求租房子的人马上搬走。”但其实不然,律师解答说,因为原房主早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先,此租赁合同对新房主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房屋租赁期限未满,租客有权继续租祝因此在购房时应该先让买方跟租客协商好解除租赁合同的事宜,否则交易完成之后,就要你自己与承租人协商解除合同,再不然就只能等待租赁合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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