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申请“住改商”要求不一 创业者盼出台细则

2013年12月29日 16:25
来源:潍坊晚报
◎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住改商”需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对所需人数界定各居委会说法不一,创业者盼出台细则
 
高新区东方世纪城小区的赵先生本想以自己的房子为注册地,注册一家广告公司,开启自己的创业之路。可他到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时,被告知需要整栋楼的40多名业主签字同意。而奎文区虞新花园小区的居民张女士在“住改商”过程中,只征得了12名业主的同意,东庄社区居委会便为其开具了证明。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物权法》和《山东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住改商”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而对于如何界定“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人数,社区居委会要求各不相同。对此,律师表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界定“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人数。不少年轻创业者希望相关部门早点出台详细规定。
 
案例
 
1东方世纪城
 
需整栋楼业主签字
 
12月20日上午,家住东方世纪城小区的赵先生拿着一份“住改商”申请书来到高新区新城街道鸢都社区居委会,希望以自己的房子作为注册地,开一家广告公司,但是没有得到居委会的同意。
 
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是第二次来居委会了,但这次又没有申请成功。对此,鸢都社区居委会的一名负责人魏女士说,申请“住改商”可以,但必须征得整栋楼业主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改商’书面申请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由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我便可以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赵先生说,他只是将东方世纪城小区的房子作为注册地,并不在小区里办公,因此没必要让整栋楼的业主签字,再说他所在的楼上还有很多业主没有入住。前几天他尝试着找过那些业主,但很多都没在家,他也无法一一联系到。
 
无奈之下,当天下午,赵先生只好去租了一套商用房,来开办广告公司,但是每月要交1500元的房租。“一年下来仅房租就要18000元,这无疑给我的创业之路增加了困难。”赵先生说,除了房租之外,商用水电费也比居民房要高。
 
案例
 
2虞新花园
 
左邻右舍同意就行
 
家住奎文区虞新花园小区的居民张女士也遇到了与赵先生相同的情况,不过她经过一个月的努力,终于在自家注册了公司。“申请‘住改商’不是难在社区居委会开证明上,而是难在业主们的签字上。”张女士说。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想在家里开一家淘宝网店,并注册成公司,但她去东庄社区居委会开证明时,被告知只有周围的业主同意后,居委会才能在“住改商”申请书上盖章。“在民房里开饭馆、酒店会影响居民生活,而我开的淘宝店不存在扰民问题。”张女士说,“后来我咨询了律师,在民房里开公司必须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没有说明具体人数。”
 
张女士所在的单元楼上共有10户,再加上两户左右邻,签字的一共是12户。近一个月时间里,张女士一直在忙着让业主们签字。“我与单元楼上的业主都是多年的老邻居了,感情比较深。同时,我也先说明我开的是网店,不会产生废气和噪声污染。因此大家才同意了。”张女士说。
 
张女士在请求业主签字时,还写下了保证书,保证注册的公司以后不会对邻居们产生影响。目前,居委会已同意她的申请,她正向工商部门申请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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