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未到期 房东为啥给停电?房东:餐馆手续不全

2014年04月08日 17:39
租的房子还未到期,就被停电,房客很不满,找到房东理论,但未有结果。而房东认为,房客在租房内进行不合规的经营行为,作为房东,他有权加以制止。
 
4月1日下午,市民程先生来到本报,反映自己遇到的烦心事。据了解,程先生在大学城附近租了一店铺,经营餐饮业。“这套房子我租了快三年了,一直做的都是餐饮业,租金每年三万块钱。”程先生告诉记者,就在前段时间,他突然接到房东的通知,让其不要再继续经营。
 
接到通知后的程先生有些不解,但餐馆的生意火爆,让他很难舍得停业,“20天前,店铺的电突然停了。”程先生说,事后经了解,得知是房东给停的,双方协商后又恢复供电。“今天,房东又给我停电,太过分了!”
 
因为停电的事,程先生也找过房东,“房东说我餐馆不符合手续,按照规定是不能经营的。”程先生告诉记者,餐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已过期,目前还未办出来,在手续上有不妥之处。“就算是我手续不全,但是房屋的租赁期还没到,房东应当保障用电吧?”
 
对于房东的做法,程先生很是气愤,认为其完全是刁难自己,他希望房东早日正常供电,“即使让我退房,也要等到我房子到期之后,现在他的做法就是违约!”程先生告诉记者。
 
房东:对方手续不全 自己有权制止
 
之后,记者联系到程先生的房东姜先生。他告诉记者,早在春节之前,他就曾通知过程先生,让其将房子退掉,但对方不听,他才采取了停电的办法。
 
据房东姜先生介绍,早在去年年底,程先生餐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就已到期,由于新证迟迟没有办好,姜先生就曾提醒过程先生,“当时他说,自己还有点存货,卖完就收手,可没想到他卖完一批又进一批,我才断了餐馆的水电。”
 
双方愿意协商解决
 
记者就程先生遇到的问题咨询了本报特约律师姜涛,据其介绍,由于程先生的餐馆手续不全,依照相关规定,是不能继续经营下去的,作为房东的姜先生是有权收回房屋的,但停电的做法有些不妥。
 
本着降低双方损失的原则,经记者协调,房东姜先生愿意暂时恢复餐馆的供电,而程先生也表示在双方协商出妥善办法之前,暂时停止餐馆的营业,目前餐馆已经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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