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前三季度生态补偿金共获490万

2016年10月31日 14:19
来源:沂蒙晚报
日前,山东省环保厅发布三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其中,临沂市获得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326万元。一季度、二季度我市共获得生态补偿金164万元,前三季度我市共获生态补偿金490万元。
第三季度,济南获得生态补偿资金424万元;青岛获得471万元;淄博获得574万元;枣庄获得522万元;东营获得500万元;烟台获得90万元;潍坊获得326万元;济宁获得384万元;泰安获得180万元;威海获得123万元;日照获得123万元;莱芜获得426万元;临沂获得326万元;德州获得542万元;聊城获得288万元;滨州获得28万元;菏泽获得256万元。
据了解,2016年一季度,山东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3937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552万元,合计发放3385万元。其中,我市获得34万元补偿。二季度,山东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3282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333万元,合计发放2949万元。13市获得省财政补偿,我市获得130万元。也就是说,2016年上半年,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7219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885万元,我市获得164万元。
近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2016年第三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三季度,山东省向17市共发放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5583万元,淄博市最多,为574万元,我市为326万元,居于全省中间位置。
此外,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环保部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环保公安执法联勤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确保环境安全。据统计,2016年1-9月份,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845件,罚款4.39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5件,罚款3180.5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50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171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8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3件。
沂蒙晚报记者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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