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集体租赁住房政策发布!租期最长不得超十年!

2017年11月16日 16:50
今年4月,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2017-2021年及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计划明确,今后五年,北京将继续加大租赁住房供应,计划供地1300公顷,建设租赁住房50万套。
而这50万套租赁住房,其中的大部分将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安排。
50万套!这么多房源的进入将对住房租赁市场产生重大的影响。那么这些集体租赁住房会建成什么样?将来如何去租?租金多少?租期多长?都是大家关心的。
根据《意见》,集体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可统筹考虑区位、配套、市场需求等因素,并参考周边市场物业水平,与房屋租赁市场接轨。
也就是说,租金应该是和市场租金看齐的。
很多人可能要问了,租金和市场租金差不多,为什么我要租这个房子?
首先,明确一点,集体租赁住房不是保障房,不是公租房,还是一种市场租赁的房源,所以租金自然要和市场看齐。
其次,这种租赁住房的优势,就是管理规范,租房人不用担心被房东随意涨租金、或是租期未到就被毁约赶出等。
下面自然就要说到租期了。
其实在集体土地租赁房的政策设计时,无论是全国还是北京,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要防范变相对外出售或以租代售,杜绝变相开发建设成小产权房。
因此在租期规定的设计方面,就考虑到这个问题。
集体租赁住房鼓励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但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单次租赁期限不低于3年;承租人要求承租3年或以内的,出租机构不得拒绝。
就是说,鼓励大家稳定的租赁,但如果动“歪心眼儿”,一租租个十多年或几十年,成为变相“小产权房”,那没门!
另外,为了杜绝变相“小产权房”,集体租赁住房的产权管理上也有“招儿”。
集体租赁住房的不动产权利证书(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按项目整体核发,不予分割办理单元产权证书。
也就是,一个集体租赁住房的项目才有一个土地证、“房本”,每套房子是没有自己权证的。
同时,权利证书还会注明:仅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未经批准,不得出让、转让,不得转租,不得出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最后,这次政策中还提出了集体租赁住房与公租房的对接。
集体租赁住房对接的是市场租户,但也鼓励趸租作为公租房房源,面向公租房备案家庭或人才配租。
也就是说,像保障房中心这样的机构就可以把集体租赁住房整体囤租过来,再作为公租房来配租,这也将有效增加公租房的房源。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

合作媒体

  • 搜房网
  • 焦点房产
  • 腾讯蓝房
  • 齐鲁晚报
  • 鲁南商报
  • 交通电台
  • 临沂在线
  • 山东房产联盟
区域:
姓名:
手机:
QQ:

家在临沂网团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