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据悉,《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是今年我市确定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也是我市第一部政府规章。市城管局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临沂实际,进行了前期起草工作。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审查和修改,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书面征求了有关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召开了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相关企业代表、市直有关部门、临沂大学、部分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的听证会,经过反复修改、论证,形成了《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草案)》,共7章,56条,包括总则、规划管理、建设管理、经营管理、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城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管理提供法制保障,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
沂蒙晚报记者 董立军 通讯员 朱孔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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