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倾斜蓝领群体租赁 或解决100万人口居住问题

2018年05月29日 15:06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商场为何成为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之一?
5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并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了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为增加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此外,还强调集体宿舍要求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上述举措鼓励集体建设用地、产业园区、低效利用的厂房、闲置的商业办公类物业改建,增加了租赁物业的供应。另一方面,此举又反映了盘活存量的内在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举措也体现了对蓝领群体租赁需求的关注。除了北京外,杭州也于近日出台了蓝领公寓租赁管理办法,今年要建10000套蓝领公寓。
商场空置率高  转变成租赁是一种资产处置的方式
商场为何成为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之一?
一位业内人士直言,在各类物业类型中,商业地产项目实际上是有很多去化问题的,很多商业项目本身潜在的投资价值不大,市场迎合度不高,所以这都会带来很多问题。部分商业项目或是酒店式公寓项目,未来通过转变为此类租赁项目,也是较好的资产处置方式。
据赢商大数据中心监测,2017年1月~6月,北上广深200多家已开业购物中心共关店、撤租品牌约3000个,部分商场甚至一次性调整近一半品牌;已开业商场空置率最高达35%,创近三年北上广深购物中心空置率新高。
意见指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所谓的闲置商场和老旧楼,指的是区域中心或者社区中心的闲置商场或者老旧楼,并不是指新建的CBD中心大型商贸。这种闲置资产通过盘活并且能解决一部分人的居住问题。
现实情况是,老的生活配套区里面一些商场几乎没有人流量,这些老旧小区很难去培育。
按照国际标准,人均商业面积1平方米-1.2平方米为比较合理的商业供应。据了解,目前北京和上海为人均商业面积1.4平方米以上,特别是离市中心较远区域人口导入尚且不足,商业供应出现局部结构性过剩现象。
一位熟知商场运营的业内人士表示,商铺的盈利能力最主要是看人流量,其次看定位。人流量固然是越多越好,但必须是可以持续的。不论一线城市二线城市还是三四线城市,商业办公的同质化竞争,空置率比较高。加上电商侵袭实体店挤压消费也是很重要的原因,网上购物以及手机移动端购物对商场的业绩冲击很大。
促进职住均衡  解决蓝领住房问题
全面推进租赁市场改革又前进了一步。
对于此类租赁住房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发、闲置厂房项目盘活等挂钩,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表示:此举丰富了租赁市场品种,满足了单身务工者的需要;通过多主体供应,增加了租赁市场供应;保证城市和市民生活的正常运行;促进职住均衡,有利于交通拥堵现象的改善。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中原集团首席运营官李文杰表示,此举主要目的是通过盘活存量满足需求。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此类政策的受众面为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属于北京当前对各类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关注和优惠。
他表示,此类集体宿舍推出以后,将有助于解决北京各类流动人口的租赁住房需求,同时也实现了对流动人口的有序管理,所以既是住房制度改革中的一个发展内容,同时也是当前人口管理和产业管理的一个辅助内容。此类住房模式推出后,也丰富了北京租赁市场改革的内容,或也成为全国其他城市学习的模板,也有助于进一步抑制高房价的上涨。
此外,从当前租赁市场的发展来看,人才租赁住房的政策相对较多,而关于务工人员或者说蓝领人员的租赁配套政策相对较少。北京的职工宿舍政策一样,关注重心有所转变,体现了当前对蓝领此类群体租赁需求的关注。
或解决100万人口居住问题  租赁住房成为一种趋势
上述业内人士再次表示,从此类供应目标来看,相当于增加了800万平方米的占地面积,按照一般的住宅项目,容积率达到3来进行推算,可以形成2400万平方米的租赁住房面积。若按照此次人均4平方米计算,那么实际可以解决600万人的租赁住房。从实际情况看,考虑到公摊等面积,人均住房面积或达到12平方米的规模,即考虑到楼道、公共绿化带、房屋的建筑结构等,如此计算,至少可以解决100万左右的流动人口或务工人员的租赁住房需求。
他认为,未来对于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住房收储、厂房改造、空置房的利用等,或是重点推进的内容。
去年4月,北京发布《北京市2017-2021年及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提出在今后五年的时间里提供约1300公顷的租赁住房用地,其中大部分将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安排。
发展租赁住房成为一种趋势。
去年7月,住建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上海和广州在租赁市场政策中,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给予税收优惠等热点领域的发展意见成为关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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