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2020年03月24日 15:05
来源:澎湃新闻网
3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克时艰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提到,对已缴存商品房预售资金且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新建或者续建项目,允许申请提取监管账户资金金额不超过50%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措施》提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新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有地下室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标高正负零即可办理,无地下室的达到地上2层即可办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类规定使得相关房企的预售条件放松。从房企近期的开工等状态来说,类似预售标准使得资金回笼的速度加快。很多房企通过加快地下室开发等,可以较好地办理预售证,进而有助于预售资金的回笼。其对于改善房企的资金面等也有作用。
另外,四级和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之间的,有效期届满未申请行政许可延续或申请行政许可延续未核准的,原资质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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