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学校周边建筑工地有隐患不得施工
2009年08月14日 14:47
临沂市政府今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迅速启动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不得复工。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立即督促周边商铺、企业进行整改。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整改不到位的要限令停止施工,整改不合格不得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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