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政两类购房者被误伤

2010年04月23日 09:49

     近日出台的新政中有两条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对此,4月19日,网友“飞行员201004”在天涯发帖称,新政对部分人群造成了误伤。他说,自己有一名朋友在天津工作了五六年,给父母在东北小城按揭买了套房,眼下正准备在天津买房时,却受阻于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的新政规定,现在购房梦碎,只得继续蜗居。

  “他绝对属于国家政策‘误伤’的人群,又不是投机者,也非投资者,但却被一条红线划进去,他觉得很冤,实属无奈,也不知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没有?挺想帮帮他的。”这位网友说。

  20日,多名重庆网友对本报记者称,此次出台的新政,有利于打击购买二套、三套房,以及到外地投资购房的囤房投资者,但同时,这两条规定也让诸如新生代农民工、按揭购小户型的蜗居者“被误伤”。一些网友呼吁,新政应微调,以对投资购房者实现精准打击。

  21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解读新政的内容见诸媒体。他认为,当前抑制投资性需求所采取的措施,有可能在短期内,对一些合理的改善型的需求(如按揭蜗居者需要购买改善型住房)也会造成影响。但他指出,这个影响不会是长期的。

  一问:是否有误伤

  两类人群被误伤

  安妮(律师):城市中有一类人,他们按揭买了一套小房子,一家三口人蜗居其中。如果想再按揭宽点的房子,改善住房条件,就受制于二套房首付限制。

  凤(劳务公司员工):新政虽然打击了异地炒房客,但一些想在城市购房的80后农民工,属于异地购房范畴,他们当中的不少人没有缴社保,也拿不出一年的纳税证明。

  说误伤太夸张

  李没房(网友):能买二套房,说明经济条件不错,新政策根本就没有“误伤”的人群,国家这是在为广大的中低收入老百姓做好事呢。

  叶子(网友):要求提供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其实是对“新生代农民工”起到保护作用:如果仓促买房,房子可能会成为重负,难免刚成市民便成贫民。

  二问:是否“房托”

  发帖者是“房企的托儿”

  QQ(网友):新政出来基本上只是对炒房者有不良影响,一味发帖强调“被误伤”的,很可能是房企的“托儿”。

  罗丹丹(大四学生):发帖者希望刚刚出台的新政作调整,真是和房产企业“志同道合”啊。

  我们真的“被误伤

  百合(网友):我在江北按揭买了28平方米的房子,我如果再按揭购买套宽点的房子,这种改善居住条件的合理化需求,不是助推高房价的根源。

  庞海林(建筑工):我们在城市建房,我们不应该被“误伤”。

  三问:是否能细化

  没有必要调整政策

  姜宗福(湖南临湘“房奴副市长”,因其贷款买房,并屡次抨击高房价而闻名):买二套房肯定存在投机心理,很多人手上四五套房都是占了国家便宜买的,像这种闲置房全国很多很多。我建议,对所有出租房屋和二套房均课以重税。

  应该进行“精准打击”

  廖翠娟(主任律师):国家应该将新政细化,以精准打击投资购房者。

  香格(网友):国家曾规定,已贷款购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房自住的居民,仍可享受相应优惠。此次新政应借鉴这一规定。

  近三成网友:房价近期必跌!

  房价的拐点是否已经到了?本报联合大渝网展开调查。截至昨日下午5时,上万名网友参与投票,表达了他们的看法。28.3%的人认为房价近期必跌,不过还有超过40%的持币待购房的网友表示,房价仍然过高,会再继续观望。

  对于这次新政策的出台,不少网友还是抱着乐观情绪。一名网友留言表示,虽然不知道这是否成为楼市“拐点”,至少国家终于出台更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措施,力度也较大。房价的调整空间或将被打开。而另一位留言的网友“smiling girl”则认为,对于首套购房者,银行应该给予50%的利率优惠,而对于两套以上的购房者可以大大提高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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