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找人代购风险大

2010年08月04日 09:18

       经过央行的反复强调,差别化房贷政策已经成为各家银行审批房贷时的“操作标准”。和首套房相比,二套房要求首付达到房款总额的5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也就是说,对于一笔100万元20年期的房贷而言,一个既无现有房产、也没有贷款买过房的“首套房”资格,就相当于近20万元的利息差距。

  首套和二套的差别化房贷政策,让不少购房者动起了找人“代买房”的主意。

  找人代买房 百万按揭能省20万元利息

  昨天,网友叶先生向快报专家咨询,想找人代买房。

  上周,叶先生看中了采荷小区的一套二手房,面积60多平方米,总价148万元。由于他曾经贷款买过房,这次贷款肯定算作“二套房”,首付需要70多万元,利率也得涨。这让叶先生打起了退堂鼓。

  中介向他支招,买房时写上表弟的名字。因为叶先生表弟也是杭州户口,不仅名下无房,而且也没有买过房,所以可以获得首付3成,利率8.5折的首套贷款优惠。这让叶先生很动心。

  从主流中介公司了解到,目前有不少购房者试图通过亲戚的名义购房,以获得首套房的首付和利率优惠。购房后,真正的业主要和名义购房者签一份公证委托协议,由名义购房者委托真正业主全权代理房屋的出租或卖出。这样,真正的业主就能以名义购房者代理人的身份决定是否要把房子卖出,或者直接居住,实际上是以他人名义进行房产投资。

  有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算了笔账,以一笔100万元20年期的等额本息房贷为例,按照基准利率1.1倍来计算,还款总额达179.4万元,而按照首套利率8.5折的优惠算,总还款额为159万元,可以省下将近20万元利息,每个月能少还近850元。

买卖双方都有风险

  不过,几名房产中介工作人员都表示,他们只见过用亲戚名义购房的,朋友之间很少见。“双方都可能承受很大的风险。”

  用他人名义购房,对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购房者都存在着隐患。“如果房价下跌,真正的业主觉得自己吃亏了,没必要继续供房,可以甩手走人。今后偿还银行按揭的责任就丢给了名义购房者。”他说,“如果房价上涨,名义购房者觉得自己有机可乘,也可以单方面中断委托关系,自行卖掉房子拿钱,实际业主只有干瞪眼。”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刘成林律师认为,购房者签署的委托书尽管经过了公证处的公证,但事实上仍只是一种委托关系,挂名的购房者可以随时取消对真正房屋所有者的买卖委托,所以真正的业主还是面临非常大的风险。

  “就算双方把房产证都放到银行保险柜,约定必须两人同时到场才能取出,仍旧有风险,”一位中介工作人员说,“名义购房者可以声明原来的房产证遗失,再去主管部门补办一张也只要几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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