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国跳水救人被认定“见义勇为”行为

2011年06月08日 08:34

    经过新闻媒体的持续追踪报道,李学国跳水救人的真相得以还原澄清,感动了临沂这座城。今日上午,记者从临沂市政法委见义勇为办公室了解到,李学国跳水救人已经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不久,我市将为李学国颁发 市级“见义勇为”称号。

   连日来,李学国的救人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获悉李学国因救人溺水身亡的感人事迹后,兰山区委政法委、兰山公安分局、兰山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均派出了相关调查人员赶赴河南郑州调查取证现场目击者,初步认定李学国的跳水救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目前,临沂市政法委见义勇为办公室已经审核确定了李学国“见义勇为” 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认定李学国跳水救人为“见义勇为”行为。不久,我市将为李学国 颁发市级“见义勇为”称号。

   近期,我市将把李学国的见义勇为事迹和材料上报到山东省见义勇为办公室,为李学国争取省级“见义勇为”称号,以告慰逝去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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