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各地出台购房优惠政策":释放刚需会否抬高房价

2012年05月14日 10:07
【新闻背景】

  日前,扬州出台规定,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给予房款4‰—6‰不等的奖励。扬州方面称,政策是为了鼓励市民购买精装修房,推动住宅产业化和建筑节能,但仍然未能平息公众对于此举在于救市的猜测和质疑。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陆续调整了一些购房优惠措施。

  马鞍山对自住性住房需求者与高层次人才购房给予所纳契税100%补助;重庆、杭州对购房者进行补贴;常州、南京、吉林、合肥等城市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上调可贷款额度;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等城市放宽普通住宅标准。

  应该如何看待这些政策?是鼓励刚需,还是托高房价?满足刚需和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之间,存在矛盾吗?鼓励刚需和维护调控成果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一 问 政策微调是放松调控吗

  编辑:近期,各地陆续出台的购房优惠措施,如广州、武汉等调整了公积金的有关规定,被视为刺激刚需。如何评价这些措施?

  李刚:有媒体称,广州调整公积金的有关措施,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最低可用两成首付。这是一种误读,广州公积金贷款严格执行住建部政策,目前并无变化,即:对购买首套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0%。

  王炜:粗略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30个城市出台了房地产调控的微调政策,大多数体现了“抑制投机、鼓励消费”的特点,优惠政策也主要针对购买第一套房的购房需求。

  细看这些措施,马鞍山对自住性住房需求者与高层次人才购房给予所纳契税100%补助;常州、南京、吉林、合肥等城市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上调可贷款额度;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等城市放宽普通住宅标准;芜湖出台购房减税等。

  成都等松绑限购和芜湖对购房者减税等政策,很快就被叫停了。北京、天津等严格限购的城市,通过调整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及减税等措施,减轻了以自住为目的的刚性购房需求的税费负担,政策可以继续执行。

  由此可以看出,只要限购、限贷不松动,对首套房、自住型需求给予更多支持,政策微调是被认可的。

  编辑:这些措施,有借机托市的意味吗?

  王炜:无论出台这些政策的本意如何,在当前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期、敏感期,都会被公众和媒体解读为借机托市、放松调控。在具体操作时,也的确有放松调控的可能性。

  一些地方,经济发展长期以来形成对房地产业的过度依赖,使得这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中,政府比房企更快也更深切地感受到切肤之痛。压力之下,确实有放松调控的愿望。即便是限购政策,在一些城市,操作环节也存在漏洞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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