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庭花园问题多多 延期交房还不给房本

2013年03月19日 10:14
四年未办房本
 
业主获赔33万
 
花了百八十万甚至更多的钱买一套房子,购房者拥有的不仅仅是居住权,更重要的是产权。而什么时候能进行房屋的权属登记,转移,办理下来房产本则成为不少新建商品房的老大难问题,也成为商品房预售纠纷中最为普遍的案件。记者粗略统计在已经审理完毕的案件中,购房者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位于双井桥的浩庭花园因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赔偿业主33万元。
 
延期交房还没本
 
浩庭花园问题多
 
某信托公司客户经理金先生2006年以12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双井桥家乐福西边浩庭花园的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在2007年4月底交付新房。
 
但是到了交房的日期,开发商却毫无动静,在业主的集体投诉下,北京市住建委对浩庭花园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整改。拖延半年后,开发商终于在2007年12月交房。
 
购房者的闹心事并未因此画上句号。开发商不仅晚交房,而且迟迟没有办理楼栋的产权初始登记,没有这一步,业主就无法拿到房本。按照规定,开发商应该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涉案房屋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但是一直到2010年11月12日金先生所买房子的楼栋初始登记才办理完毕,而金先生的所有权转移登记于2011年5月20日才办理完毕。
 
因为其未按照约定时间办理登记,金先生将浩庭花园告上法庭。
 
开发商赔巨额违约金
 
没有房本,意味着购房者不能将其再次上市交易,从更深的角度讲,购房者对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完全的保障,这并非小事。
 
经朝阳法院判决,开发商(被告)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取得权属证明,没有按照规定登记并延误了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其要负一定的违约责任。
 
按照已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每天的违约金,多年累计下来,法院判决浩庭花园所属的北京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支付33万余元的违约金给金先生。
 
而这笔钱,相当于总房款的四分之一。可以说,金先生用法律手段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商品房纠纷最集中的是房本
 
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如果装修出现问题,房屋质量不高或者房屋面积超标等等,这些问题综合起来都属于好解决的,无非是开发商负责维修或者支付违约金。
 
但房本的问题,是购房者最头疼的。因为购房者不能够详尽的得知开发商运作到哪一步?到底问题出在哪儿?基本上是个“暗箱”。而目前,北京市面上新建楼盘四五年都没拿到房本的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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