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国庆期间未接到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上报

2014年10月09日 09:55
来源:沂蒙晚报
国庆节前,市纪委下发通知,就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国庆节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问题作出部署。7日,记者了解到,市纪委节日期间暂未接到各县区就不正之风问题的上报。
 
节前,中央纪委、省纪委先后开通国庆节期间专门举报窗口,重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提出明确要求。8月18日,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提出了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7个方面的要求。本次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宣传引导、监督检查、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央、省、市加强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督促县区、市直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持续正风肃纪,确保廉洁过节。
 
抓住国庆节长假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各县区纪委、监察局采取重点抽查、交叉暗访、蹲点守候等方式,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旅游景点、农家乐、单位内部食堂等地点的监控,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和密度,发挥震慑作用。
 
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要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变异。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市纪委各派驻(派出)机构要加强对所联系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目前,市纪委暂未接到节日期间相关问题的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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