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征民意引关注 临沂市民提出三大建议

2011年12月15日 09:50

  “我觉得校车应该政府增加投入”“我觉得应该加强校车驾驶员的管理”“我觉得可以将公交车和校车结合起来”“我觉得仅凭私立学校自觉不够,必须加大对校车的监督力度”……14日,媒体向社会征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的意见消息刊发后,很多热心市民通过热线13905390124和邮箱ymwbzhaoyi@163.com对校车安全建言献策。目前,意见征集仍在进行中,市民还可拨打热线反映。最终,记者将和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法律人士对市民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后提交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建议一: 政府加大校车投入

  “国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地区为居住分散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细心研读的市民发现“谁掏腰包给孩子们配备校车及今后的运营”在《草案》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大家一直期望的“政府校车”没有一个明确说法。

  莒南县石莲子镇村民陈永成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对校车的投入,由政府统一出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校车由个人承包,考虑到成本必然会存在超载现象。农村学校经费有限,买校车的钱学校肯定出不起。

  对于如何配备校车,罗庄区政协委员付洪光则“另辟蹊径”,“现在公共交通相对发达,每个县区和乡镇都有公共交通,可以将这些公交车充分利用起来建立‘学生专线’。具体路线由公交公司以及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建议二: 严格驾驶员准入门槛

  对驾驶人要具备什么样的资格,《草案》规定,校车驾驶人应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资格,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等。

  对于这一点,客运公司驾驶员张顺超提出质疑,只需要“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资格”是不是太短?能不能加一些驾驶人的心理测试,诸如其性格是否急躁,是否有耐心和爱心等方面的测试?

  市民杜向军和市民李桂兰都建议,要对校车的时速加以限制,“甘肃校车事故和江苏校车事故都是因为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严格校车驾驶员准入门槛,遵守相关的交通规则,速度再慢一点,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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