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征民意引关注 临沂市民提出三大建议(2)

2011年12月15日 09:50

 建议三: 校车监管要统一部门

  校车运营监管是《草案》中市民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其中,关于多头监管会不会造成“无人监管”以及校车应不应该享有特权等问题的讨论尤为激烈。

  《草案》提出,“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保障校车安全的责任。”这么规定,无疑将校车安全监管这个重责压在了学校头上。对此,高新区实验小学校长程玉秀表示,这样规定,意味着学校责任太大了。学校要管学校以外的事,必须要有赋权,这个赋权应该让社会知道。如果让学校去路上管车、管车主或社会人士,很显然不现实。

  市民庞信心表示,要对校车安全责任进行监管,政府必须负总责。刘洪星则认为,校车管理必须有且只能有一个管理部门,“这个部门必须是有管理资质的部门。”

  新闻链接:我市将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

 “从现在起,我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成立联合排查工作组,集中开展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切实把影响学校安全的隐患摸清、摸准、摸透……”14日,在全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冬季管理工作会议上,副市长左沛廷要求。

  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冬季有关工作的通知》,并通报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工作情况。会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连着千家万户,直接关系民生、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和取暖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迅速行动起来,立即成立联合排查工作组,集中开展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切实把影响学校安全的隐患摸清、摸准、摸透;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要加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管理,做好食品和卫生安全工作,保障校舍安全,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各级各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冬季管理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切实负起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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