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首公开环保行政处罚信息 披露15起案件

2014年03月03日 16:55
2日,记者获悉,市环保局将2014年以来15起环境污染企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其网站上公开。据了解,这是我市环保部门首次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本次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涉及莒南县恒兴食品有限公司、费县传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莒南县恒兴食品有限公司良种猪繁育场、中玻蓝星(临沂)玻璃有限公司、费县富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山东易达热电科技有限公司、费县上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沂水沂泰昌皮革业有限公司、临沂长润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众诚鸭业有限公司、蒙阴鑫源热电有限公司、莒南县鸿润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山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
 
2014年临沂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15起案件的案由共归纳为以下几种:超标排放生产废水;建设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的环评文件,擅自建设并投产;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存贮含超标废水;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向水体排放污泥等案由。
 
今年以来,我市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多次开展大型集中执法整治活动,对全市91家重点风险源企业进行了风险排查,对2013年以来100余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后督察检查。开展了全市执法大检查活动,组织十几个督导组,每半月到各县区督导检查一次。同时,采取夜查的形式,对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和公安部门联勤联动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震慑违法企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将2014年以来环保行政处罚情况公开。按月或按季度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被处罚单位、案由、依据法律、处罚内容等;及时公布对企业做出的限期治理、停产停业等行政决定。公布内容包括:企业名称、限期治理或停产停业期限、整改措施等内容;及时公布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公布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违法行为、处理决定等内容。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曝光污染企业,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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