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弃建车棚 临沂专家建议定地方性法规

2015年11月13日 08:38
来源:沂蒙晚报
近日,连续报道的小区内非机动车无处停,临沂市民盼棚来的报道,得到了广泛关注。从源头来看,住宅小区在规划审批之初,是否有非机动车“车位”成为开发商衡量与取舍的关键。记者采访了解到,大部分开发商在住宅区的开发上,都不会将车棚纳入规划,转而建更多的机动车位。开发商的“嫌贫爱富”也是造成今日小区里非机动车无处停放的重要原因之一。
市规划局
车棚规划并无硬性规定 会建议开发商增设车棚
记者从市规划局用地规划科了解到,目前住宅小区的规划用地审批一直是按《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来执行的。
“有关小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车位的规划,规定里并没有非常详细的要求。”据用地规划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现有规定,居住区内必须配套设置居民汽车(含通勤车)停车场、停车库,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10%,“只要面积达到要求,特别是地面停车率,开发商以何种形式规划用地就没有再具体的规定了。我们会建议开发商在停车区域增设非机动车车棚,以满足小区居民的停车需求,但真正实施还在开发商。”
记者调查
开发商“嫌贫爱富”多舍弃车棚 即使有也未能“物尽其用”
记者从规划部门了解到,审批住宅小区用地规划是一项很严谨的流程,很多开发商在规划设计之初,为尽可能满足机动车位的需求,多不考虑建非机动车车棚,即便是建车棚,也并不能完全适应小区的需求。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小区虽然有车棚,但因设置的位置不合理,或因小区入住率不够,亦或是居民停车习惯等多个因素的影响,车棚成了摆设和“僵尸车”的停车场。“我们小区为方便业主停放电动车和自行车,一开始规划了四五个车棚,但实际入住后,反而用处不大。”沂龙湾销售经理告诉记者,大多数业主嫌离居住单元距离较远,不愿在车棚内停放,物业在管理上也只能建议,并不能强求。记者了解到,像这种车棚与居民需求配比没有达到最佳化的并非个例,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专家建言
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法规 解决小区电动车无处停问题
11日上午,记者采访了临沂大学商学院教授朱建成。“在增建车棚问题上确实阻碍很多,而解决的关键还在于开发商。”朱建成呼吁房地产开发商切实考虑居民的需求,从最便利的服务角度设计规划,实现车棚与居民需求配比的最佳化。
“既然在小区非机动车车棚的建设规划上还没有新规,我市有关部门可否考虑制定地方性法规,解决我市小区电动车无处停放这个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满足居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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