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购房首付、网签、过度营销等销售行为监管的通知》。根据《通知》,将针对近期贵阳房地产市场中部分项目的“0首付”“首付分期”及返现等过度营销行为,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
《通知》明确,在购房首付方面,要求房企及中介严禁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不得以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方式变相垫付购房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进行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如房企或中介有违规融资、虚假评估等行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根据规定对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罚款等相应处罚。
在商品房销售价格方面,要求房地产项目按照“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导向,依法依规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销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不得擅自调整住宅预售许可证可申报价格,严禁使用返券、返卡、返现金等手段过度营销;促销赠送物品的,物品价值严格控制在合理比例范围内。如房地产项目有以上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及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方面,要求房企及中介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从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销售合同报送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主管部门应推行电子政务,及时进行网上备案。如房企及中介违规,不按规定网签备案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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