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6.1开始,商品房公摊面积应明确标出!

2021年05月07日 14:42
来源:泰盛恒金泰会
小伙伴们浮尘来了
远处的天空都是土黄色
空气中都是尘土的味道
今天出门
一定要带好口罩
做好防范
看一下未来几天的天气吧
要求!6.1开始,商品房公摊面积应明确标出!
受冷空气大风影响,预计7日08时至8日08时,山东等地有扬沙或浮尘天气。
要求!6.1开始,商品房公摊面积应明确标出!
今天白天到夜间,晴间多云,西北风转西南风3~4级阵风5~6级,气温25~14℃;
8日白天到夜间,晴到多云,西到西南风4~5级阵风6级转偏东风3级左右,气温30~12℃。
过了立夏
气温持续升高
终于步入夏天了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5月6日发布
《通知》要求
合同中应明确标注
商品房公摊面积
要求!6.1开始,商品房公摊面积应明确标出!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还存在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俗称公摊面积)标注不明确等问题,群众反映较多。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测绘成果使用和销售环节房屋面积明示等有关工作,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01、规范买卖合同内容约定
自2021年6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将房屋(含地下储藏室、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若储藏室、车位、车库按个销售,应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02、强化测绘成果信息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房产测绘成果,及《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文件和材料,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售楼处)、网上销售平台一并明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畅通房产测绘成果信息公示渠道,为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提供数据信息。
03、加强房产测绘成果使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明确需要提交测绘成果资料,并向社会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进行商品房测绘,测绘机构对测绘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房产测绘成果中应注明每套房屋(含地下储藏室、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等信息。
 
政府这一举措
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房屋信息的透明化
让大家更能放心购房
少一些担忧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央气象台
要求!6.1开始,商品房公摊面积应明确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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