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重核补房款就停电?临沂某开发公司发飙!

2009年08月14日 14:48
责任编辑: 赵开忠

       开发商声称该小区的全体业主均未交足房款,多次通过其物业公司通知业主,按照其重新核定的面积数补交房款,并两次停电相威胁,这样的做法对吗?近日,几位临沂市民来电如是询问。
    市民介绍,前段时间,开发商再次关闭电闸,要求业主们按照他们重新核定的面积数补交房款。而该小区自2007年1月底交付使用(比售房合同约定日期推迟1个月),因小区的供电管理一直未交付给市供电公司,电费一直由开发商设立的物业公司收取,未出现拖欠电费的现象。业主反映,他们在2006年(有的更早)即已按合同约定的面积和价格交齐房款,交付房屋一年多来,尽管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至今未给办理房权证,业主多有怨言。他们提出质疑:在居民未拖欠电费的情况下擅自给居民断电,是否构成侵权?开发商迟迟不予办理房权证,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有关律师,答复如下:1、在居民未拖欠电费的情况下,开发商擅自停电,已构成对居民的侵权。2、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其期限为:预售商品房的为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为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3、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预售商品房的为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为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逾期贷款利率的计算按照借款合同载明的利率加收30%--50%计算。对逾期交付房屋的,按该司法解释第17条,售房者应当按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赔偿买房者的经济损失。
    律师称,对于实际测量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差绝对值超出3%时,买房者有权退房。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3%以上,买房者不愿退房的,面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就此,律师认为,出现上述纠纷,购房者与开发商可以先协商解决,或者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也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市民介绍,前段时间,开发商再次关闭电闸,要求业主们按照他们重新核定的面积数补交房款。而该小区自2007年1月底交付使用(比售房合同约定日期推迟1个月),因小区的供电管理一直未交付给市供电公司,电费一直由开发商设立的物业公司收取,未出现拖欠电费的现象。业主反映,他们在2006年(有的更早)即已按合同约定的面积和价格交齐房款,交付房屋一年多来,尽管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至今未给办理房权证,业主多有怨言。他们提出质疑:在居民未拖欠电费的情况下擅自给居民断电,是否构成侵权?开发商迟迟不予办理房权证,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有关律师,答复如下:1、在居民未拖欠电费的情况下,开发商擅自停电,已构成对居民的侵权。2、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其期限为:预售商品房的为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为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3、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预售商品房的为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为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逾期贷款利率的计算按照借款合同载明的利率加收30%--50%计算。对逾期交付房屋的,按该司法解释第17条,售房者应当按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赔偿买房者的经济损失。
    律师称,对于实际测量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差绝对值超出3%时,买房者有权退房。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3%以上,买房者不愿退房的,面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就此,律师认为,出现上述纠纷,购房者与开发商可以先协商解决,或者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也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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