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是推进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为充分发挥这一平台作用,我们认真遵守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兼顾城市规划,不断提高储备水平。一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在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管理、实现土地一级市场高度垄断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连续四年实现商业、旅游、娱乐、商品房开发四类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率100%,2007年1月1日后新出让工业用地也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并在全市推行“毛地出让”向“净地出让”转变,促进政府收益最大化。多年的市场化运作,使我市土地得到保值增值,比如2007年通过现场竞价成功出让原沂河宾馆用地,面积158亩,成交价4.4亿元,高出起始价1.5亿多元。二是坚持规范化管理。严格出让程序,坚持“阳光收储、阳光出让、阳光经营”,有效防止“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地保证政府收益;严格成本控制,建立规范的土地储备资金运作模式,科学预测土地收储的成本和收益,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机制逐步形成;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土地储备业务的风险管理,不挪用、出借资金,不对外提供担保,保证储备资金安全运行和良性循环。2007年8月,在第二届中国地产交易年会上我市被授予“中国土地市场建设典范”称号。三是坚持高效率服务。土地储备工作程序严格,手续较多,为确保投资者利益,我们秉持“时间就是效益”原则,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优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力争让每一位投资者在最短时间内拿地开发。2007年平均每个工作日运作2.4宗土地,服务效率明显提高,优化了我市发展环境。
据统计,2003年全市土地政府收益为11.26亿元,2004年为18.27亿元,2005年为23.55亿元,2006年为26.09亿元,2007年为29.8亿元,连续5年实现增长,土地政府收益总额突破百亿元大关,达108.97亿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